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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4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本科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大创计划项目设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级别。“大创项目”的国家级项目(即省级重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我校可推荐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老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撰写、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数量。学院申报情况将列入学院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二、申报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大创项目。参与者应学有余力,具备创新与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且对创新创造与创业实践有较大兴趣。

2.项目主持人一般为1人,最多不超过2人,原则上应为我校非毕业班学生,每名负责人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负责1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项目团队应该控制在5人以内,成员须分工明确、结构合理,鼓励学科交叉,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组队申报。

3.每个项目指导老师至多2名,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总数正常未结项的不得超过2项,延期未结项的不再支持;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洞悉学科前沿、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科技推广能力。

4.大创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申报程序

1.5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所在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5月22日前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签署学院意见,向创新创业学院排序推荐项目,同时提交纸质版《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五份,附件4)、《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一份盖章,附件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72967642@qq.com。

3.5月30日前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级以上项目网络平台填报等后续工作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已立项项目的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和总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控机制,制定相应的激励与扶持政策。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严禁指导教师代替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都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3966

附件1: 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附件2: 2023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3: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4: 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5: 九江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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